北京:暴利,3.3元桶装水灌装后卖20元?

3.3元桶装水灌装后卖20元 ?

3月15日,记者曝光了北京海淀一处水站售卖假冒桶装水的情况。北京海淀市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大量雀巢、娃哈哈、农夫山泉等桶装水的标识。

估计看到这个情况 大家除了震惊之外,就是赶紧检查一下,自己是不是订购了这个水站的水喝。

1.老板为什么要假冒各种品牌桶装水?

利益使然与驱动。

涉事老板说法,开始自己并没有这样做,但后来顾客给的桶装水价格太低了,就萌生了将廉价桶装水换成大品牌桶装水的想法,于是把3.3元进价的廉价桶装水通过罐装成为大品牌罐装水进行售卖,以满足顾客要求。

这样老板是假冒,幸亏还有一定良心,如果直接用自来水罐装,麻烦就更大,影响更大。

2.老板行为会受到怎样处罚?

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第50条: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的,责令停止生产、销售,没收违法生产、销售的产品,并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。

《刑法》140条规定:销售额超过5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,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因此该老板涉嫌犯罪,根据工商管理部门核定水店具体销售额再做处理。

老板为了满足某些顾客要求,就为了赚几块钱,把自己下半辈子的人生搭进去,以后做生意机会就没有了,不值得啊。

目前社会法治体系还是没有完全健全,有些人为了钱,铤而走险,个人觉得对涉及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,还是要从重处罚才行。

同时消费者要擦亮眼睛,也不要贪图便宜 要不伤害的还是自己身体 。

你说是吗?